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北海市海城区城市规划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测绘部测量员1名;
2.北海市海城区城市规划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党政综合管理部助理专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服从工作安排。
(二)下列人员不得参与报考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不符合本公司任职回避相关制度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录用的员工实行合同制,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及试用期满转正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时间
2026年8月7日--2026年8月13日
五、招聘流程
(一)发布招聘公告
发布招聘信息后,收集应聘人员的相关报名材料,由本公司党政综合管理部进行初审。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报名者请填写《报名登记表》,与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到公司邮箱hcgh123456@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岗位 + 姓名 + 联系电话”。
(二)资格条件审核
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进行核验,并按照岗位要求,从专业技术职称、学历学位、工作经验等方面筛选符合条件的应聘者。
(三)考核方式(笔试、面试)
经初步简历筛选后,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笔试占比40%,面试占比60%)对应聘者进行排名,确定候选人。其中测量员笔试通过后进行测绘仪器实操和行业软件实操。笔试和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时需提供本人相关证书的原件复核。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考试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资格而造成报考职位空缺的,该岗位按综合成绩高低的排序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五)考察
结合实际情况,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诚信记录、遵纪守法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或背景调查。
(六)确定聘用人选
体检合格且通过考察的人员经研究通过后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公告发布的公共招聘网站或新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相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应对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提供的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个人信息仅用于此次招聘,对应聘人员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三)北海市海城区城市规划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整个招聘活动享有最终解释权。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9-3031395
联系地址:北海市海城区湖海路98号海城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大楼4楼
北海市海城区城市规划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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