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要求,我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益性岗位10个,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聘用相关政策条件,持有《就业创业证》的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经区内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登记失业人员: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人员;
2.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人员;
3.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4.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5.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12个月以上的人员;
6.土地依法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征收后,失去全部承包地的农民;
7.符合上述1至5任意条件的易地搬迁安置区搬迁群众;
8.设区市以上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的其他就业援助对象。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工作纪律,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纪律观念,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
4.具备初中及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
(一)名下有工商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为经营主体投资人、股东(合伙人)或担任经营主体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管人员的。
(二)在单位参保人员;
(三)已享受职工养老退休待遇的人员;
(四)已享受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等社保岗位补贴且达到就业补助资金管理规定中补贴享受最长年限的;
(五)已经从事过城镇公益性岗位满年限的;
(六)其他不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人员。
对于隐瞒工商注册信息、有违法犯罪和其它不符合公益岗政策的,经核实不予聘用,已聘用人员经查实后予以辞退,已享受的岗位补贴和保险补贴全部退回。
三、招聘岗位
非营利性劳动服务辅助员
四、招聘人数
10人
五、工作内容
从事学校食堂工作和公共卫生保洁工作
六、薪酬待遇
按北海市公益性岗位补贴2200元/月(含个人社保部分)的标准执行。
七、工作地点
北海市银海区银滩大道99号北海市卫生学校
八、具体招录工作程序
1.报名时间
2026年7月27日—2026年8月7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2.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2)报名地点:北海市卫生学校5A栋综合楼5楼人事科 (联系人:刘秋燕,电话:19977929651;钟原,电话:18777930795)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者自行下载《北海市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填写并贴好近期免冠小2寸彩照,1份;
(2)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相关最高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现场核对后返还;
(3)无犯罪记录证明1份。(可线上办理,在微信小程序"桂警通办"上办理)
4.资格审查、面试、考核
(1)对报名参加公益性岗位招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核实其《就业创业证》等证件记载的时间、内容等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
(2)对符合应聘条件的报名者,我单位以电话形式通知参加面试考核。
(3)面试及考核后,我单位统一组织拟合格人员办理《广西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合格证明》,需成功办理《广西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合格证明》方认定为面试及考核合格。
(4)面试及考核合格的,报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核查并经公示七天后无异议的,与就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温馨提示
本次招录公告以及后续相关工作将分别在北海人才网和北海市政府门户网公布,报名参加公益性岗位应聘人员的材料,我单位将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北海市卫生学校
202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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