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9号)文件精神及工作实际,我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人员条件
北海市海城区户籍、高中以上学历,女性40-50周岁、男性50-60周岁,熟悉电脑办公软件基本操作。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经海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且失业登记、就业困难认定仍处于有效状态的人员。
从事公益性岗位的人员上岗前和在岗期间不能成为经营主体投资人、股东(合伙人)或担任经营主体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管人员。对于隐瞒工商注册信息、有违法犯罪和其它不符合公益岗政策的,经核实不予聘用,已聘用人员经查实后予以辞退,已享受的岗位补贴和保险补贴全部退回。
二、招录岗位:公益性岗位(协管员)
三、招聘人数:2名
四、工作内容:从事公共服务窗口业务
五、薪酬待遇:按北海市海城区公益性岗位补贴2200元/月(含个人社保部分)的标准执行。
六、工作地点:海城区海角街道办事处或所辖社区
七、具体招录工作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6年4月7日-4月20日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方法:采取线上或线下报名的方式。
2.报名邮箱、联系人:
(1)邮箱:hcqhjjdbmfwzx@beihai.gov.cn
(2)联系电话:0779-3053961
(3)地址:海角路41号北楼海角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者自行下载并填写《2026年海城区海角街道办事处公益性岗位(协管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最高学历证书。
(三)资格审查、考核
1.我单位对报名参加公益性岗位招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对符合应聘条件的报名者,我单位以电话形式通知参加面试考核。
(四)聘用
初次聘用期限为1年,合同实行一年一聘、一年一签。
八、其他事项本公告由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政府海角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政府海角街道办事处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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